中小学校园就该禁用手机
人民网9月27日发布 来源:南方日报
“抬头不看黑板,低头只顾手机。”随着智能手机在未成年群体中的广泛普及,已经扰乱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而学校的一些管理措施也受到学生、家长的质疑。如有的学校安装手机信号屏蔽仪,结果误伤周边居民不能打电话;某中学要求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就要上交,否则一旦被发现就要销毁,结果遭到家长索赔……目前来看,手机的管理已成为中小学校遇到的普遍性难题。
关于手机管理,法国国民议会不久前通过一项在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校园禁止使用手机的新法令,即使是休息时间也不例外。而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也已通过立法,或明令禁止学生将手机带进校园或课堂,或规定在教师和家长的许可下才能使用手机。这些措施“一刀切”,够简单、够直接,得到了家长和老师的普遍认可。但在我们这里,则听到了不少的反对声。其中最普遍的一种观点是,信息化教改的浪潮不可逆,智能手机虽然有弊端,但也存在许多优点,比如方便家长联系,以及把教材及教育资源,包括练习、测试、课后作业等都装入智能手机,提升学习效率。在这些人看来,关键不是禁止,而是通过开发内容筛查、功能限制、时间限制等技术手段,对孩子进行良性引导。
这样的想法,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但凡代入家长的角度,观察到真实情况,就不会这般天真了。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通过智能设备学习比传统纸质学习更有效率。即便是练习英语听说,也不见得比课堂学习更有价值。相反地,一旦把智能手机交给孩子,负面效果简直是不可控的。可想而知的是,现在社交软件极易使人成瘾,分散孩子的注意力,扰乱正常的课堂秩序;藏在阴暗角落里的淫秽小说、色情视频、暴力游戏,也成了未成年人接触网络不健康内容的主要渠道。此外,在视力保护方面,智能手机也是个大问题。不少学生课间不再外出活动,而是沉溺于手机。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小学生近视率接近40%,相对美国中小学生10%左右的近视率,形势非常严峻。面对这样的情况,还要强调良性引导吗?
“良性引导”意味着宽容,但宽容有时就是不负责任。基础教育好比盖房子打地基,必要时施加权威,才能把根基打牢。中小学生不适合过度玩手机,这是由他们的发育程度决定的。绝大部分中小学生缺乏自制力,也没有足够的判断力,给他们充分的自由选择权,未必是好事。而换成高中生、大学生,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这也是法国禁令只针对15岁以下学生的原因。因此,权衡利弊,对于手机在校园的规范化管理,可以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进行分类规范:小学生和初中生应该禁止带手机;高中生和大学生可以分时段进行使用;针对部分学生编程、学习的需要,可以开设信息课、校园网吧等,给予他们正常接触网络的渠道。
综合来看,智能手机的确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有可能在学习中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为了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容忍小小的不便捷,而去追求更扎实的教育成果。日前,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建议非学习目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如何落实好这个建议,直接禁用应是最有效的办法。
近日在新闻客户端上看到了这篇由人民网官方账号发布的文章,颇为震惊。就此和最近的一些社会热点想谈谈我的看法。
从小以来,我们便常常能听到一句话“网络是把双刃剑”,这句话在不少人的眼里看来已经成为真理。也许很多人对其中所阐述的事实并不是明摆的十分透彻,但这句话中所贯彻的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着实使人信服。
文中人民网对待客观,理性,毫不偏激的评论展开的批判式论断着实让我没有看明白。当成议论文来看,这篇文章最明显的特征便是大量运用事实论证。笔者统计结果中的对学习并无帮助先驳倒学生携带使用手机有益的观点,随后通过写手机里充斥的大量违法信息和我国极高的近视率来强化“青少年使用手机危害极大这一关点”。
做完分析,我们来看看此言是否在理。据我所知,欧美发达国家的信息化教育已经不是近几年的课题,西方早已在中小学教育中使用统一的平板等设备辅助教学,这种教育模式对他们而言已经不是探索阶段,而.是达成了一定的社会共识。不仅如此,在我国一些发达地区,例如北京上海,也有试点数字化教育(包括本校),甚至还获得了不错的反响,如今却又高呼网络科技对教育无益,这是否有自己打自己脸的嫌疑?
接着谈谈所谓网上充斥着大量淫秽小说、色情视频、暴力游戏之言,诚然这的确是事实。但我想问问人民网说这话时自己的良心不会痛吗?这些内容毫无例外的都是违法的,如今自己却高呼网络上违法内容泛滥来作为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要求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这样的行为。想来我们国家的网警大概不是拿钱不卖命的,建议人民网多多关心这些违法内容的打击情况,这毕竟关系到全社会的安全稳定和价值建设,而不要堂而皇之的拿到台面上当令牌来用。
近视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近十几年,中国的近视率快速增长,青少年近视率如今远超西方发达国家。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程度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否是唯一因素或说是决定性因素我觉得有待商榷。减负这个话题教育部喊了不下五年,可据我的亲身经历,这几年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增反涨。书人门前清冷了,而学而思却变得异常火爆。在南京,有些小学的高年级学生晚上做作业甚至得到九十点钟,初中生面临中考压力则更不用谈。以往很多人甚至选择不上小班,如今托班,学前班等层出不迭,学生如何吃得消?而欧美呢,下午三点基本放学,剩下的是丰富的体育活动或是社会实践活动,晚上八点或许便已进入梦乡。社会环境所导致的教育制度体系的巨大差距,难道不需要为中小学生的近视负责吗?
既然想要禁用,入法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那我们便谈谈法这个话题——中小学生能否带手机是否已经应该被上升到立法的高度。法的核心本质是什么?几百年前的启蒙运动中的启蒙思想家便告诉我们:维护人权和社会秩序稳定。譬如偷盗违法,这就是维护财产私有权;杀人违法,一房间保护生命健康权,一方面保护和谐稳定的社会风气。而人民网对于禁用手机的理由给的倒是不错——追求更扎实的教育成果。可是依前文观之,携带甚至是使用手机一没有侵犯他人的基本人权,二没有给社会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立法禁止是否有些杀鸡用牛刀?作为一个社会公民我们应该有选择自己未来的自由,当然这样的自由建立在法律限度之内,就算是部分学生沉迷手机而毁掉了自己的未来,给国家能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呢?倒霉的终究是自己。况且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的学生就算是禁用手机就能远离诱惑,成为社会栋梁了?
由是观之,解决中小学生“使用手机”之问题动用法律手段可谓不妥,真正该做的应该是设法使学校、家长对孩子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对手机这样的双刃剑有个正确的认识和使用观念,这才是根本方法。春秋圣人孔子云“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关于手机利弊的问题我倒还想谈谈我的亲身经历。之前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的期间,关于她的各种试题在各科试卷上大量出现。诺奖颁发后的一个多星期,我同桌有一天突然跟我说“欸,我今天才知道原来真的有个叫屠呦呦的人拿了诺贝尔奖,这名字真搞笑,我一直以为是编的。”我当时轻蔑一笑,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滋味,同桌明明是经常接触互联网,也有手机,甚至还经常转些韩星的消息,如今却连中国第一个自然科学类诺奖得主都不知晓,是谁之过?不难看出,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念远比所谓的是否能使用手机更为重要。正所谓君子“出淤泥而不染,浊淤泥而不妖”,要是有正确的三观,何怕互联网上的区区不良信息呢。
换个角度看看这个问题,现如今社会有多少家庭还在订报纸,收看新闻联播?对于绝大部分人而言,与这个社会联系,获取新闻的唯一手段就是互联网,而禁止中小学生使用手机,他们又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呢?习总书记曾经提出青少年应该有家国情怀,而一群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读书机器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吗?另一方面,人民网倒是为各中小学构建了一幅健康使用网络的美好蓝图,可是禁止容易推广难,况且如今的信息考试都无非是走个形式,高考学测甚至还在使用IE8这样早已被时代淘汰的版本,又如何让学生能与现在高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接轨呢?而且中国社会是一个极其功利化化,竞争极大的社会,你让那些中学牺牲掉自己宝贵的学习课时来进行网络学习,这是否真的有可行性?
可见这样的禁令的提出是荒唐的,缺乏远见的。可人民网整篇文章中最让我诧异的却是一句“如何落实好这项建议,直接禁用应是最有效的办法”,关于这种做法我在之前就看到有将其称之为“手痒剁手”。之前滴滴事件中短时间内导致两个无辜的生命被非法剥夺,这诚然可恨,但直接施压令滴滴在全国范围内停用顺风车服务,大概不是最合理的做法。顺风车价格低廉,低碳环保,缓解城市拥堵,仅仅因为两个极端案件就否定其全部优点,其实是不利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的。放眼至西方文明,合法持枪带来了不少苦恼,即使引起巨大争议,这任然是不可剥夺的权利,正如伏尔泰所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政治课本也会告诉我们当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应牺牲眼前利益。仅仅因为一些极端个例就否认一些事物的全部优点,这是目光短浅,不识大体之举。况且难道出租车就没有发生过问题吗?为什么没有过出租车全行业停业整顿呢?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起决定性因素,换言之社会关系中个人利益起决定性因素。其实很多决策的制定实施都没有长远都考虑,有的只是对当下利益的决断。
(顺风车服务停止后网约车的问题)
我们总嘲笑前朝没有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看不透历史发展和客观问题的本质。可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我们真正被历史浪潮推着前进时,我们能总是看到自己深处何方,而浪又向何方吗?
以此文献给中华人民共和国69周年华诞